1、债权担保,是指在国际借贷中,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其贷款能得到偿还。2、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3、主要有定金、抵押、质押、保证、留置等方式。风险提示:保证的注意事项:由于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做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重点考察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代为清偿能力)。首先,要避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其次是要防止保证期间超过的风险。同时,贷款人应明白,在合同关系中,仅起居间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只有明确表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愿意代为履行”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被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合同有保证人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并经保证人签字确认。
放弃担保债权是什么意思?
1、放弃债权担保是指民间借贷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的信任或者其他的原因,债权人愿意在债务人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将贷款借于债务人。2、债权人放弃债权担保的,对抵押物不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主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是存在的,仍然需要履行。3、债务人放弃担保债权的,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风险提示:值得注意的是,当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并且是在共同担保或者是保证关系中,相应的保证人或者物上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是会相应免除的。而当担保物权为债务人所提供时,情况则有所不同,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使债务人本来就用来清偿债务的财产不用于清偿,势必加大了保证人的责任。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1、被担保债权数额是指有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应当在抵押合同中确定,尤其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担保范围的情况下,往往会根据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2、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风险提示:(1)主债权是主债务合同中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支付义务的权利,其应支付的数额是确定的。在贷款合同时,主债权是银行贷款的本金。(2)利息是主债权的合法孳息,它可以是法定利息,也可以是约定利息。主债务合同一般并不规定利息的数额,只确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利息的计算期限则从债权发生之日至债权实现之日。分期履行的,则分期计算。(3)违约金是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当另行承担的金钱给付责任,违约金是合同中事先约定的。(4)损害赔偿金是当事人因不履行债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损害赔偿金是违约行为发生后依法确定的。(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不仅包括评估、拍卖或变卖抵押标的物的费用,也应包括为确认和实现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强制执行公证费、保全费和执行费等。
担保债权是什么
担保债权是指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风险提示:关于定金的注意事项:1、定金是指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由一方向另一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并以该款项的获得以确保债权得以实现的担保方式。2、对于定金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明确约定所交款项就是“定金”,而不是“保证金”、“押金”之类。定金要以书面形式约定;收取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债权金额20%,定金条款在定金交付后生效。
债权转股权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什么叫放弃担保债权
1、放弃债权担保是指民间借贷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的信任或者其他的原因,债权人愿意在债务人没有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将贷款借于债务人。2、债权人放弃债权担保的,对抵押物不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主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是存在的,仍然需要履行。3、债务人放弃担保债权的,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风险提示:值得注意的是,当债权人放弃抵押担保并且是在共同担保或者是保证关系中,相应的保证人或者物上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是会相应免除的。而当担保物权为债务人所提供时,情况则有所不同,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使债务人本来就用来清偿债务的财产不用于清偿,势必加大了保证人的责任。该内容由苑学宁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