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汇算清缴,用全年应交所得税减去已预交税额,得到的数额如果是正数,代表企业应补缴税额,企业应该做如下分录:
1、补充计提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缴纳此汇算清缴税款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调整未分配利润,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