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相对于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是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但从合同由特别约定的除外。未规定主合同解除下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解除并不必然导致担保合同解除。所以,担保合同并不因主合同的解释而当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