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司欠债和个人欠债的区别
1、公司债务和个人债务以合同是否加盖公司公章来区分。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属于公司的债务,其双方签订的合同加盖有公司公章。个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他所签订的合同只有个人签名,没有加盖公章。私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有区别的,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如果是私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借条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出借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当了解到私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有区别的,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但是如果是私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因此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借款人明确借款人身份,如是单位借款应当注明并加盖公章,如是个人借款也应当注明是个人借款与单位无关。
2、除此之外,还应写明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从而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