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没有次数限制。只要是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处于生育保险参保状态且连续参保时长满足当地要求,就可以参与生育保险报销,并不区分一胎、二胎等胎次;如果是一次生育中的报销次数,则只有一次,只能在女方报销或者女方未就业且无处报销时以男方名义报销。并不能在男女双方都报销。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对于生育保险的认定,应当基于该生育行为是否合法,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还需要结合计划生育部门的认定情况而定,如果没有进行生育登记的,那么可以认定为非法生育,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支付社会抚养费。一、各个城市办理程序流程存在一定不同,大致流程如下:1、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