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如何保证法律效力?

2024-08-31 14:52:48

法律分析:抵押担保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间必须有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出质财产必须是不动产或动产,三是质权必须具有出质物优先受偿权,四是出质物必须存在。抵押担保的法律效力需要符合合同法要求,如真实意思表示、合法目的、平等自愿等。同时,应当通过公证、物权登记等方式保证抵押担保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表达意思明确;(二)表现方式明确、具体;(三)表示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四)没有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被担保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应当提供担保。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章抵押担保

第二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写明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和期限,抵押的财产种类、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所在地和担保的范围,以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被担保债权没有清偿的,债务人和质押人、抵押人之间可能发生优先受偿、先受偿、共同受偿、按份受偿等多种方式的权利纠纷。优先受偿的权利,以设定担保的时间先后为标准;担保时间相同时,以登记先后为标准。担保没有登记或登记不实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十四条凭物权凭证行使权利的,应当记录在票据或者其他凭证上,并将票据或者其他凭证准确无误地保存在当事人的文件库内、托管所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场所;将记录在票据或者其他凭证上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在票据或者其他凭证上作出记录,同时移交票据或者其他凭证。凭票据或者其他凭证行使权利的,应当将票据或者其他凭证向被担保人或者真正拥有票据或者其他凭证的人公开,并向持票人或者持有人告知担保的范围与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