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担保应注意什么问题

2024-08-31 14:52:28

债权担保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保证人应与销售方签定书面保证合同,并写明保证的内容、方式、由双方签字、盖章。

2、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

3、以原债务变更或修改原债务合同时,必须事先征得保证人得同意,否则保证人不负责保证责任。

4、合理选定保证人。应注意:不能由国有企业得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担当保证人,选定得担保人确实能承担相应的付款责任,即需要对担保人做资信调查。

5、签订保证合同时,以下内容不可缺少: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限。

一、保证合同是指什么协议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称为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担保的主债权类型和数额主债务类型,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类型的债务,是支付金钱债务、货物债务还是劳务债务。主合同金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与保证人直接相关。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方式,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大于一般担保。因此,担保方式是担保人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的重要问题。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明确规定担保方式;

4、担保范围,担保人可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范围。明确是否对主债务、主债务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债权实现费用等全部承担担保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5、因超过保证期间而免责;

6、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7、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以新贷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意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