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自断交的下个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建议及时续交,在三个月之内可以与之前缴纳的年限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其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5—35%用于建立退休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个人帐户,具体分配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按照顾年长者原则制定;所余资金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第二十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全部用于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