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担保债务的方式如下:
1、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出售抵押物的价格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对方支付定金;
4、当事人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超过一定期限的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保留财产,以保留财产折价或者以出售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