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死刑的人可以遗嘱吗?

2024-08-31 14:28:18

法律分析:被执行死刑的人在死前可以制定遗嘱。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执行死刑的人的财产由国家没收,因此遗嘱的效力较小。一般来说,执行死刑前的遗嘱要依据执行死刑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死刑被执行时,死刑犯的财产由国家没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基本遗赠进行继承。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不得剥夺婚姻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二)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得的财产,为该义务的负担人的继承人所继承;(三)遗嘱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罪犯财产的处理办法,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机关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