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当地卫生热线投诉或到卫生局事故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搜寻保存相关证据。此外,还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二、医疗事故鉴定处理程序
1、家属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做好登记,家属签字)。
向家属作好解释工作,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三条:
(1)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是向卫生局书面写出医疗事故技术申请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3)是直接向法院起诉。
2、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做好申请书收到时间登记)。
(1)家属提供书面申请,并附和病人关系的有效证件;
(2)自收到书面申请15日内,卫生局移交郑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郑州市医学会约在55天后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
(3)自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15日内,双方如果对鉴定结果有疑问,可提出再次鉴定。
3、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4、任何纠纷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包括纠纷发生经过及处理结果、病例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