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律问题

2024-08-31 14:27:19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权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机关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的一种定性、定量的判断和确定,并以此作为事故处理中调解的依据及对违章者行政处罚的依据。在损害赔偿诉讼中,相当于一种技术性鉴定,或专家答复、专家证言,是否采信,由人民法院决定。可见,交通事故责任并不直接等同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是两种不同层次和性质的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既不是指行政责任,也不是指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即它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任何一种形式的“责任”。它并不直接确认当事人在民事损害赔偿中的权利、义务。因此,公安机关所认定的责任与民事赔偿中的责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前者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并根据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伤亡人员的伤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所作的有关当事人事故责任的专业性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