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法律程序为: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
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
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赔偿款的确定。
5、法院出具判决书。
一、病例被别人拿走怎么走诉讼
病历被别人拿走可以搜集材料与证据到法院诉讼。门诊病历可以重新挂号,请医生(最好是前次就诊的医生)重写一份。住院病历可以去病案室重新复印一份。病历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存在患者住过的医院,不能拿走,只能患者本人或家属复印,有医疗纠纷存在时,双方必须共同封存病历。
二、如何申请医疗事故赔偿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后的处理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四种:(一)双方自愿协商,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二)申请人民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若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异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