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具体如下:
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1、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2、=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3、被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年限;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护理费=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
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3、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
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2018年十级赔偿参考数据: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445元;上一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55元;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029元;上一年度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