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的常见类型

2024-08-31 14:21:33

结合《公司法》及最高法院民事案件案由有关司法解释,常见的公司诉讼大致可以分成42种6大类型,这42种诉讼6大类型的公司诉讼当事人一般包括股东、公司、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债权人、债务人这五种,这五种主体之间的交织组合构成公司诉讼的各种模式形态:股东诉股东,股东诉公司,股东诉董事、监事、高管,股东诉债务人;公司诉股东,公司诉董事、监事高管,公司诉债务人;债权人诉股东、债权人诉董事、监事、高管,债权人诉公司等等。

(一)股东对公司提起的诉讼

1、股权确权诉讼

(1)当事人要求确认其在公司中具有股东资格提起的诉讼;

(2)股东要求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或股票的诉讼;

(3)股东要求公司在股东名册中将其记载为公司股东的诉讼;

(4)隐名股东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并要求登记为显名股东的诉讼;

2、股东权行使诉讼

(5)股东知情权诉讼;

(6)股东表决权诉讼

(7)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诉讼;

(8)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诉讼;

(9)股东要求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诉讼;

(10)股东请求确认公司决议无效的诉讼;

(11)股东请求撤销公司决议的诉讼;

(12)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诉讼;

3、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销的诉讼

(13)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

(14)股东请求撤销公司设立的诉讼;

4、与公司解散相关的诉讼

(15)股东请求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

(16)股东或债权人要求法院指令成立清算组的诉;

(17)债权人请求公司清算义务人承担违反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的诉讼;

(18)公司解散后债权人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二)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

1、因股东虚假出资而引起的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

(19)因股东虚假出资而引起的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

2、因股东抽逃出资而引起的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返还出资责任的诉讼

(20)因股东抽逃出资而引起的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返还出资责任的诉讼;

3、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公司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

(21)公司要求撤销有关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的诉讼;

(22)公司要求公司董事、监事从事竞业禁止业务所得收益归入公司的诉讼;

(23)公司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勤勉或忠实义务致公司损失而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24)公司请求相关人员返还公司印章、财务账簿的诉讼;

4、公司对清算组成员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25)公司对清算组成员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三)股东对股东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提起的诉讼

1、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

(26)因履行股权转让合同而形成的诉讼;

(27)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

(28)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

(29)股权转让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而形成的诉讼;

(30)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及其民事责任承担引起的诉讼;

(31)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或挂名股东转让股权而引起的股权转让纠纷;

(32)因股权继承引起的诉讼;

(33)因股东离婚分割股权产生的诉讼;

(34)因股东分立或合并涉及股权转让而产生的诉讼;

2、因股东瑕疵出资而由其他股东对其提出的出资违约诉讼

(35)因股东瑕疵出资而由其他股东对其提出的出资违约诉讼;

(四)股东代表诉讼

(36)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要求侵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诉讼;

(37)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要求债务人清偿到期债务的诉讼;

(五)由公司债权人提起的诉讼

(38)股东瑕疵出资的,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及其股东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的诉讼;

(39)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

(40)公司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

(六)其他诉讼

(41)请求确认公司章程条款效力的诉讼;

(42)公司承包经营纠纷而引起的诉讼。

一、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有什么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有以下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列入股东名单;

2、参与决策权,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有权审议表决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3、选择和监督管理者的权利。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董事执行董事,然后聘任管理权,并通过董事议、监事会议监督管理;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单、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并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询问;

6、提议、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权利。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应当按照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否则,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7、撤销决议的权利,小股东有权要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违反程序或者实体的决议;

8、退还股权,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况下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

9、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