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减持什么情况下要公告

2024-08-31 14:19:42

法律分析:股东减持公告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2、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减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对所持有的股票部分进行转卖,减少对该公司的控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