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2、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3、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4、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5、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6、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融债券的7、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8、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八条商业银行有本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