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公司企业是实力的象征;
2、可以抵扣进项税,假设你的进项一直大于销项,这样您就可以一直不用交增值税;
3、所得税再也不核定征收,改为查账,亏损就不用交所得税;
4、能够开具专票给购买方,用于购买方抵扣其销项,变相地扩展销售对象范围,提升了销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