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银行账户的规定

2024-08-31 14:17:49

法律分析:与国企银行账户有关的法律有《国有企业资金账户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简化中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程序》等,详细规定查阅法律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财政部印发通知简化中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程序》 一、中央企业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外汇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由报财政部审批改为向财政部备案。二、中央企业开设党费账户、工会经费账户、房改资金账户、离退休经费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以及所属医院、门诊部为核算病人看病费用开设的有关银行账户等,继续实行备案管理方式。三、中央企业开设其他经营性银行账户,由单位自主管理。四、各中央企业应确定纳入财政银行账户管理的所属单位范围,并按本通知精神做好所属单位账户管理工作。五、各中央企业应配合财政部开展银行账户事中事后监管,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报送银行账户备案材料,定期接受财政部组织的银行账户年检和抽检。

《国有企业资金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金账户的监督管理,规范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