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知道欠款纠纷也就是债务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是合同纠纷的话,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欠款合同的管辖权如何确认
对于欠款合同的管辖权,有约定且约定合法时,则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时,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注意,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有关欠款合同管辖权
欠款合同的管辖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欠款合同引起的纠纷也属于合同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
(一)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五)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当事人确定好了欠款纠纷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就需要为诉讼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