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形式为规定分类

2024-08-31 14:15:01

法律分析:

按照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形式为标准分类: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1、无限责任公司:指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2、两合公司:指由部分无限责任股东和部分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对公司债务前者负连带无限责任,后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3、股份两合公司:指由部分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股东和部分仅以所持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共同组建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指由一定以上人数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5、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