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交警不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首先,保持冷静和礼貌,与交警进行沟通,询问原因并要求解释。如果交警仍然拒绝出具认定书,我们可以寻求其他证据来支持我们的主张,例如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收集证人证言等。
法律分析
当遇到交警不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首先,保持冷静和礼貌,与交警进行沟通,询问原因并要求解释。如果交警仍然拒绝出具认定书,我们可以寻求其他证据来支持我们的主张,例如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收集证人证言等。同时,我们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途径。如果有必要,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并请求调查。在处理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后续使用。最重要的是,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认定与复核第二节复核第七十八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认定与复核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调查第三节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四十四条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