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公积金缴存上限

2024-08-31 14:13:37

法律分析: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18〕7号)等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一)2021年度月缴存额上限: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4342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102元。

2021年度月缴存额下限:

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348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48元。

此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参照执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