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介带进做临时工,不让辞工,还压了工资,该怎么办?

2024-08-31 14:11:10

《劳动法》规定,单位应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违法。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申请支付令或劳动仲裁追讨工资。仲裁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离职时,根据约定解除劳务关系,单位应结清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应该按时支付劳动者报酬。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讨要工资。

1、和单位协商解决。

2、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3、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6、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为你不是正式的员工,你要离职的话,你和单位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要是没有约定,你可以随时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务关系,用工单位也可以和你随时解除劳务关系,且你们双方谁都不用向对方承担法律责任。另外,用工单位应该在你离职的时候结清你相应的劳动报酬。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申请支付令、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有效的方式是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离职时,双方可根据约定解除劳务关系,单位应结清劳动报酬。请注意,以上仅提供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