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要体现在拍卖的时间不同以及起拍的价格不同。区别具体如下:
1、时间不同。只有标的物第一次司法拍卖(一拍)流拍,法院才会在三十日内安排在同一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即二拍。
2、价格不同。一拍的起拍价是过去常说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则参照市价确定,起拍价不能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二拍的起拍价通常进一步降低,但降价幅度不会超过一拍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变卖价则是二拍的起拍价。
3、一旦同一标的房产两次司法拍卖都流拍后,法院通常就会在该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标的进行变卖。不同于司法拍卖的竞价周期为48小时,变卖期则会长达60天,但变卖期间,有竞买人出价,变卖期会立即缩短为24小时竞价周期。
须注意的是,参与变卖需交纳变卖价全款,而变卖价则是二拍的起拍价。一拍和二拍,即为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对外委托评估被执行人的财产价值,公开处理其财产,以偿清申请执行人债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