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法院判决书对方拒收,拒绝收诉讼材料,法院会适用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如果被告已经收到诉讼材料且法院有签收记录,但是被告谎称没有收到,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如果被告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