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