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牌照车辆通行的规定 法律问题

2024-08-31 14:04:20

法律分析:

具体规定如下: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

1、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2、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3、逸仙高架路(全线);

4、沪闵高架路(全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