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上牌照最新规定
电动车办理牌照需要满足以下最新规定的内容:
1.电动车没有经过3C的认证,是属于超标电动车。
2.电动车的两轮间的轴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必须要有骑行脚踏功能。
3.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必须要满足防火阻燃和防止改造的要求。
4.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车,以及不在电动车产品的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车,需要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之后发放临时信息牌。
5.对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进行过渡期管理,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规定。
二、电动车上牌在哪里办
电动车上牌照到当地车管所或交警大队办理,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购车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购车发票或收据遗失的,车辆所有人应向原购车厂商要求补办,车辆所有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代办人代为申请车辆登记上牌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车牌能过户给别人吗
车牌不能过户给别人,但是车辆可以过户给别人,车牌是不允许转让的。车主可以将车牌过户到自己名下的其他车辆,但不能过户给别人,车辆拍照的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