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工伤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2024-08-31 13:59:36

【法律分析】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

三、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复印件;

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

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四、申领工伤待遇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报告;

5.用人单位银行帐号资料;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