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法律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