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执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缓期执行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暂缓执行期限的计算方式为:1、暂缓执行的期限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2、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如下: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三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3、被判死刑的缓刑考验期:两年。死缓与缓刑的区别具体如下: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综上所述,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暂缓执行的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暂缓执行的期限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