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个人购买家庭中唯一的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放者、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或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超过90平方米或以上的契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2、个人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套改善住房,减按1%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住房是指已经拥有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3、如果纳税人申请税收优惠,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地方购买房子是应当出具书面调查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状况的结果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并将调查结果和相关的住房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