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分包可以分为

2024-08-31 13:52:49

工程项目分包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类:(1)按具体的内容分类,分为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指的是建筑施工总承包商将其承建的拟建工程中的专业工程项目发包给拥有与之相应分包资质的企业完成分包业务。劳务分包指的是承接上游施工企业分包出的劳务作业任务并实施完成。劳务作业承接人与发包人相互间须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对工程的各项指标进行约定,承接人须独立自行完成所承揽的劳务作业分包任务,禁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务分包是一种技术含量不是很高适合劳动密集型工程项目,所以在分包施工管理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安排进度计划,防止窝工现象的发生。(2)按分包方式进行分类,分为一般分包和指定分包。一般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商根据与建设单位合同的约定提出哪些工程可以分包并自行选择分包商,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发包行为,在不改变总承包企业在原合同中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的前提下,由总承包企业同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分包企业的行为对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指定分包是指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哪些分包是指定分包企业完成该项目分包任务,该分包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办理结算,总承包企业只有协调管理的权力没有直接的工程款项权力。这种分包方式增加了建设单位和总承包的协调管理难度,在国际建设工程项目中得到广泛的采用。3.工程项目分包的特点(1)分包企业只能同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产生直接的领导管理关系;(2)分包企业仅承揽拟建工程项目的部分工程,而非全部工程,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主体结构必须施工企业自行独立完成,不得分包;(3)分包合同关系确定,明确了双方的权力义务范围,但这并不改变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义务,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并不能因为分包合同的签订而将自己的义务转嫁给分包企业,逃避自己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