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死刑制度还是用枪杀的吗?

2024-08-31 13:49:18

我国现行的死刑制度还是用枪杀的吗?是,我国现行死刑的执法方式有枪杀和注射两种。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警察,有别于普通警察)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打偏了,需要执法人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死刑的执行,还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第二,对死刑犯的游街示众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受旧习惯的影响,为制造声势,增强法律的威慑效果,将死刑犯插上写有姓名和罪状的标签,拉到繁华地区游街示众。这种做法是对罪犯人格的侮辱,违反法律关于执行死刑不应示众的规定。而且,这样做容易对外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曾多次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对死刑犯游街示众,以体现文明执法。第三,对外国人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我国的死刑除死刑立即执行外,还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以上就是对于我国现行的死刑制度还是用枪杀的吗的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该内容由赵军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