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1、提供购房契约、购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购房契约、购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8、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广州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法为劳动者在辞职后,可以携带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和户口证明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取出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按照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可以咨询自己的单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转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
(5)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后未再就业;
(6)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和遗赠人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
(7)员工或其配偶在贷款期限和还款金额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8)员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
二、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条件
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