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上面不需要员工个人签字,只需要公司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离职证明是由原企业给员工开具的关于员工受雇职位等信息的证明。人力资源部发出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发离职证明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按第三十六条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必须员工签字同意外。其他情形,并不需要员工签字同意,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员工不签字的,公司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