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2024-08-31 13:46:21

法律分析:丧失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剥夺继承财产的权利。规定继承权丧失制度,是为了防止继承人之间为财产而相互伤害,保障继承的顺利、和谐进行。有下列情况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只要实施了杀害行为,不论是否实际把人杀死,都剥夺其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也是只要实施了杀害行为即剥夺其继承权。3遗弃被继承人的。遗弃是指有能力而拒不供养无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的情况。4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凉解的,可以不剥夺)虐待是指经常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如侮辱、打骂、冻饿等。5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是指该行为侵害了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造成其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