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水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并且供水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水原因与时间。停止供水超过24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一、停水停电是否是行政强制措施?
停水停电不属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是以下几种:(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如果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催缴物业费,因为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
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和自来水公司、业主和供电局,且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经法定程序才有权终止供应水电,物业企业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对业主断水断电。
三、没有交物业费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在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从另一个角度讲,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