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和侵占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2024-08-31 13:45:18

侵占罪和盗窃罪区别如下:

1、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盗窃罪的行为人是在没有占有公私财物之前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侵占罪的行为人是在持有公私财物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

2、犯罪对象不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在被害人的控制之下,而侵占罪是行为人也已持有的公私财物,该公私财物已在行为人控制之下。盗窃罪是将他人所有、占有的财物变为自己占有所有;侵占罪是将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变成自己所有;

3、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行为,行为人采取自以为不会被财务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等发觉的方法窃取财物;而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行为,即将自己已经控制的公私财物非法占有。

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总而言之,侵占罪一般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盗窃罪则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构成侵占罪的条件是什么

侵占罪构成条件有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占罪;

4、主观要件,侵占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侵占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