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合同订金有什么作用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条是对给付定金及其作用、方式的规定。定金约定有如下作用: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的担保。定金是债的担保方式之一,它是当事人一方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在按规定应当给付的债的数额内,先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只要另一方接受了定金,这就成了债成立的法律依据,它起了证约的作用。
2、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是由债务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向债权人支付的一笔金钱,起着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
3、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在法学界被称为定金罚则。
二、合同违约如何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当事人行使定金罚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定金的书面约定,包括定金的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定金的支付期限、定金的性质;
2、定金已经支付,否则定金合同不生效;
3、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