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员额退出机制,是法官员额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在优选法官。实行法官员额制之前,全国法院有法官约20万。其中,许多优秀法官走上行政领导岗位后,忙于行政事务,参加各种会议多,汇报或者听汇报多,办理大案难案少,身居法官之职却长期不办案,导致办案资源严重浪费。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第二条法官员额退出,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人岗相适;
(三)业绩导向;
(四)能进能出;
(五)公开、公平、公正。
法律分析:
员额退出机制,是法官员额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在优选法官。实行法官员额制之前,全国法院有法官约20万。其中,许多优秀法官走上行政领导岗位后,忙于行政事务,参加各种会议多,汇报或者听汇报多,办理大案难案少,身居法官之职却长期不办案,导致办案资源严重浪费。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第二条法官员额退出,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人岗相适;
(三)业绩导向;
(四)能进能出;
(五)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