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前的公证遗嘱不优先不合适

2024-08-31 13:36:30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民法典没有确立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