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贷多少钱可以起诉,怎么协商

2024-08-31 13:36:30

法律分析:一、私人借贷多少钱可以起诉,怎么协商

欠钱不还起诉没有数额限制。

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院判决后借款人扔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二、、证明欠款不还的证据有哪些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双方当事人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财产担保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10、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