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章缴纳车船税。本条例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第七条: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第八条: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