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除名的情形 法律问题

2024-08-31 13:34:19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人出现除名的情形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可以对该合伙人除名,并且会通知被除名的合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