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不能特别授权代理。
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律师代理权是一般代理。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区分的界限。
为了让法官更好地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很多事实情况当事人最具有发言权。
若由代理人的代理律师代其做判断,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合理,甚至容易激化矛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一、起诉离婚的材料需不需要本人交给法院
起诉离婚的材料不需要本人交给法院,可以委托律师代为递交起诉材料,但开庭时本人需要到场。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被告不出庭法院直接判离婚
被告不出庭法院直接判离婚是可以的。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