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般三个月或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天内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一般为三个月或六个月。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时,可根据案件情况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如适用简易程序,则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六个月;2、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可在15日内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该内容由赵亚男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