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各地取消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办理而改为生育登记(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因此该证明是可以视为准生证的。
若当地明确实行生育登记而取消准生证办理的情况,公民在生育孩子之前到计生部门办理了生育登记证明就可以正常生育并使用其用于办理相关证件,出生证明,上户的情况,若当地还有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情况就需要到计生部门咨询明确是否可以使用该证明生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