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原则、仲裁独立原则和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自愿原则要求双方自愿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并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独立原则确保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要求仲裁庭全面、客观地查清事实,依法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处理纠纷,并可参照国际贸易惯例或行业惯例进行裁断。
法律分析
仲裁的基本原则是:
(1)自愿原则。这是仲裁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双方自愿,并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②当事人双方有权自愿选择仲裁机构。
《仲裁法》第6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当事人协商选定,被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必须仲裁。
③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由当事人自愿选任。
④当事人有权约定仲裁程序中依法可约定的事项。仲裁法规定了许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如当事人可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约定是否开庭仲裁、是否公开仲裁、是否进行调解。
(2)仲裁独立原则。《仲裁法》第8条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法律赋予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权力,也体现出仲裁机构的独立性职能。仲裁的独立性表现在仲裁机构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仲裁庭享有独立的仲裁权,仲裁委员会不作干预;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只是事后监督,不能事前干预。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
根据事实,就是在仲裁审理过程中,要全面、客观、深入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包括纠纷发生的原因、发生的过程、现状及各方的争议所在,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曲直,为适用法律打下良好基础。符合法律规定,就是仲裁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赔偿数额的大小。不能撇开法律,随心所欲。首先是件裁庭处理纠纷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仲裁员不同于律师,他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无论仲裁员是哪一方选定的,他都应当公平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公正地处理纠纷。其次,公平合理还意味着,对争议的处理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仲裁庭可以参照经济贸易活动中被人们所普遍接受的做法即国际贸易惯例或者行业惯例进行裁断。
结语
仲裁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原则和仲裁独立原则,旨在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经济纠纷。自愿原则要求双方自愿选择仲裁方式并达成书面协议,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并约定仲裁程序中可约定的事项。仲裁独立原则确保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独立进行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根据事实和符合法律规定是确保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庭应全面、客观、深入地查清事实情况,并根据法律规定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确定赔偿数额。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参照国际贸易惯例或行业惯例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中国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规则前,仲裁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制定仲裁暂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